百年征程映初心——党的教育方针的历史变迁(二)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11-16浏览次数:


  1949年10月1日下午,54门礼炮在天安门广场齐鸣28响,响彻云霄,象征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奋斗28年的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毛泽东在开国大典上的庄严宣告,揭开了中国历史新的篇章。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的基本方针,并明确了“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普及教育”等一系列重要政策导向。

  然而,建国初期的中国,基础弱、底子薄,是一个占世界1/4人口的贫穷落后的农业大国。5.4亿人口中,近80%是文盲。小学在校生仅有3000多万名,中学在校生仅有100多万名,大学生更是少之又少,全国仅有10多万名。

  教育改革的力度决定着新中国发展建设的速度。

  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成立;12月23日,新中国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确立了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某些有用经验、借助苏联经验、建设新民主主义教育的政策基点,提出“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必须为工农开门”,并要求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的基本权利。

  “一为国家培养建设骨干;二为改革旧的高等教育,树立一个新型大学的典型。”1950年10月3日,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开学,第一任校长吴玉章在开学典礼上说明了建校的使命。

  我们的教育方针,应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1957年

  1952年之后,中国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行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教育研究》总编辑邓友超研究员说:“在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教育需要为社会扩大再生产培养各层次的劳动力服务。”

  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迅速完成了对旧中国教育制度的“坚决改造”,向工农敞开教育之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的基本权利。

  “我们的教育方针,应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中提出的教育方针,是建国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第一次正式阐述的社会主义教育方针,第一次将“德育”放到了首位,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培养“劳动者”的目标。

  “党的教育方针,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贯穿于社会主义培养目标之中,明确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方向、培养目标及人才规格。”邓友超说。

  1956年至1966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中国取得了巨大成就。1964年,我国成功爆炸第一颗原子弹,有力打破了西方大国的核垄断和核讹诈,极大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地位。同期,教育事业发展成就也非常可观。邓友超对这一时期的教育变化印象深刻:“1957年至1966年,高等学校毕业生近140万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约211万人,分别为1950年至1956年的4.9倍和2.4倍。”

  “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1964年,正值中国国民经济发展取得成就之时,周恩来在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郑重提出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图景。

  “四个现代化”,成为凝聚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

  1977年10月21日,《人民日报》头版刊登报道“高等学校招生进行重大改革”,犹如一声“春雷”,振奋万众。不论家庭出身,基础学历、年龄不受限制,已婚照样可以报考……很多在工厂里、车床边工作的年轻人,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骑上自行车奔走相告。

  从此,大学的校门重新向社会打开,一个公平竞争的时代到来了。570万考生走进尘封10余年的高考考场,27.3万人最终步入大学校园。吴安春在回忆时说:“恢复高考成为了中国教育发展史上特殊的转折点。”